为规范社区民间组织行为,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安徽省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与管理的意见》和全省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现场会精神,近日合肥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合肥市社区准民间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并印发所辖三县八区施行。
《办法》明确了社区民间组织的性质、备案条件及提交的材料,确定了社区民间组织的行为规范:必须经县、区民政局的备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服从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监督管理;在核准备案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人事和财务管理、活动内容、活动方法等实行公开。同时,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区民间组织的处罚规则也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