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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奏响和谐社会的最强音

日期:2005-09-01 浏览:

蚌埠市奏响和谐社区的最强音
 
 近几年来,蚌埠市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两手抓”,坚持向基层延伸,向社区推进“两举措”,实现了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全市社区民间组织得到了空前的活跃和发展。据统计,全市经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社区民间组织1163个,其中,社会团体44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23个,遍布全市各个社区,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不仅是社区群众的栖身之地,更是社区群众学习、生活、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既架起围绕群众需求,开展面向社区全方位、不同层次的社会服务平台,又实现了“困有所帮、残有所助、孤有所托、老有所依”的社会救助体系及融洽和谐的目标。使这座古帝王之乡、采珠之地,“东方芭蕾”之故里,到处盛开着一朵朵管理有序、社会和谐、文明祥和之花。
蚌埠市为建设和谐社区所进行的探索和创新,必将在江淮大地全面奏响和谐社区的最强音。
 一、领导重视,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是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把加强民间组织的发展管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将建设社区和谐,实现全社会和谐这项基础工程,真正落到实处。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并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民间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全市民间组织发展规划,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为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构建和谐社区,所属区、街、居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抓,专门成立工作班子负责抓。
 二是为和谐社区的建设,蚌埠市民政、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将各自工作延伸到社区,把管理末端伸向基层,用引导示范的方式来指导、支持社区工作,并通过社区实施有效调节和管理。
 三是为加强社区基础建设,打造坚实的保障平台。全市按照规划和部署克服老城区规划预留空地少带来的选址难,社会转型后老工业基地低保救济人员猛增带来的财政紧张等实际困难,千方百计地从市、区财政、民政、街道经费中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开辟了活动场所,配置了办公、电脑、电话等必要设施,为各类社区民间组织开展活动,服务社区群众提供了保障平台。
 二、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增强工作自觉性。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构建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基础在社区,关键在组织。一是民政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十项主要任务,充分认识到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是加强城市基层管理,推进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随着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大量的“单位人”变为“社区人”带来许多新的问题,而解决这些新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民间组织来承担。不仅为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迎来了契机,也是民政部门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职责。为此,市民政局调整工作思路,将民间组织工作列入民政工作重中之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每年重要目标考核管理。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社、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展示观模活动等形式,积极宣传培育发展社区民间组织法规、政策,宣传社区民间组织在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作用,宣传建设和谐社区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三是建立奖励机制。市民政局每年坚持对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统一考核、统一表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民间组织管理机构及作用发挥显著的民间组织,按照评比标准评选,进行表彰奖励。近年来,全市先后评比表彰社团3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5个,先进个人36个。既有力地推进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规范科学协调发展,又进一步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增强了自觉性。
 三、围绕目标,拓宽思路,创新管理模式。
社区民间组织管理是一项新课题,也是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新的着力点和增长点。蚌埠市民政局围绕建设和谐社区的目标,取得了一些有益的成果和经验。一是开展普查培训。去年3月份,为进一步摸清民间组织发展现状,蚌埠市民政局专门成立普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培训骨干120名,对全市1163个社区民间组织已有资源和潜在资源的各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筛选,并确定龙子湖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试点单位。二是制定了分类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规划与措施。市民政局先后印发了《蚌埠市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管理办法》、《社区民间组织定义和范围》、《蚌埠市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登记表》、《蚌埠市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登记证书》。还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年度检查、档案管理等十项内容的工作制度。三是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蚌埠市民政局和广大社区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和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实际进行大胆探索和创新。蚌埠市龙子湖区依据社区民间组织在社区中发挥的维护权益,活跃生活,服务社区三大功能,将所属的社区民间组织按不同性质,分为维权站、俱乐部、服务社进行登记管理。凡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在街道和社居委一定区域内活动的社区民间组织,由区民政局委托街道办事处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蚌埠市蚌山区结合自身实际,采用了一个社区登记一个“民间组织联合会”,在联合会属下按社区民间组织的不同性质,进行归类备案。既贴近实际,贴近社区、贴近群众,又有效地实施了规范整合和管理。
 四、以人为本,服务群众,构建和谐社区。
 蚌埠市社区民间组织充分利用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为己任,做到群众有心声,民间组织努力去表达,群众有困难,民间组织积极去帮助,群众利益受侵害,民间组织及时去维护;为构建新型社区、和谐社区奠定了坚定的基础。一是社区老年协会、计生协会邀请专家对社区居民进行授课,传授健康卫生保健知识,开展人口和计生政策宣传活动,发挥老年人义务看楼护院,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社区”发挥余热。二是社区“秧歌队”,小秧歌扭上社会大舞台,丰富社区居民的美好生活;社区“文化俱乐部”组织开展各种读书、健身活动,活跃社区居民的精神生活。三是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为社区需要帮助“老、弱、病残、孤”提供上门服务;为维护社区优美环境,志愿者服务队划分管理服务责任区,负责社区的绿色植被和环境卫生。社区“慈善协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互助捐赠活动,为困难居民排忧解难。社区“倍蕾乐园”、“小饭桌”为居民解决后顾之忧,深受广大居民的欢迎。使社区民间组织在建设和谐社区中谱写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