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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正式启动

日期:2005-05-12 浏览:

   为响应民政部将2005年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年的号召,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律与诚信建设,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形象,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公信力,扩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影响。作为安徽省省会的合肥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拉开了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的序幕。
   4月15日上午,合肥市民政局协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召开了全市“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启动了民办非切要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
   市属各县、区民政局分管局长、市直各有关业务主管单位部门负责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代表共140多人出席了会议,省厅民管局王泽华局长、王世刚处长、市局黄茜副局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合肥润安公学章明校长代表合肥百花中学、新安公学、中山医院等全市22家发起单位宣读了“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活动的倡议书”,合肥“英语之角”进修学校李林校长、合肥市红十字会同济医院三牌楼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泽友院长代表民办非企业单位做了发言。
   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1、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帮助民办非企业单位树立自律意识,不断完善自律机制,提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自身素质和活动能力,从制度上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按章程开展活动;2、要求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鼓励有一定规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向社会披露,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的查询、监督;3、开展提供优质服务、真情回报社会等多种形式的主题公益活动。在民办非企业单位范围内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制,强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责任,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为,全面提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形象;4、帮助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健全有关财务制度。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在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现有财产全面清点确认的基础上,帮助其建立健全各项财产管理制度,建帐建制,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工作,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5、坚决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