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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要求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有序引导企业复工复产

日期:2020-02-19 浏览:


2月19日,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向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发出倡议,要求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的意见》精神,继续发挥作用,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产复工,推动全省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要加强宣传,引导行业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利用网站和新媒体等,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相关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掌握防范本领。注重引导会员企业自觉落实内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有效预案,主动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会员企业复工复产期间防控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在疫情结束之前,倡导并督促会员企业不举办年会、展会、报告会、交易会、培训、聚餐等人员聚集性活动。   

 二要加强指导,积极协助行业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积极引导会员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指导会员企业做好复工报批备案手续,督促有条件的复工复产企业做到“五有”,即有防疫人员、有疫情检测点、有检测隔离点、有必备的医护用品、有严格的检测。指导会员企业尤其是刚复工企业,做好广大员工的思想疏导工作,实现从严防控、有序复工。   

 三要加强配合,协同做好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后的管理工作    

 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要加强与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企业复产复工,坚持两手抓、两促进。要广泛收集行业诉求,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千方百计帮助会员企业解决面临的用工紧张、资金不足、原材料短缺等难题。通过发布行业倡议、自律公约等方式,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严格落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规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会费及服务性收费等方式,与会员企业共度难关、共克时艰,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