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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蚌埠市“四个一”构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体系的通报

日期:2020-08-05 浏览: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2019年以来,蚌埠市民政局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积极推动社会组织诚信自律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打造“诚信+社会组织”信用体系,累计依法撤销1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公布7家涉嫌违法社会组织,有效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和环境。现将蚌埠市民政局相关做法及出台的相关文件转发给你们,供借鉴学习。
    一是制定一套标准。在全省率先发布首个市级《社会组织信用评价基础指标》,明确了价值观、治理能力、财务健康度和社会责任等4大类基础指标和42小类专项指标,为政府监管、第三方机构信用评价和社会组织自身标准化建设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出台一个办法。出台《蚌埠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将诚信建设内容纳入社会组织章程;与300余家社会组织签订诚信自律公约和信用承诺书,引导社会组织加大诚信自律和信息公开力度,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探索建立社会评价、失信惩戒和“黑名单”等行业信用管理制度,依法维护行业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三是搭建一个平台。在信用中国(安徽蚌埠)网站开设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查询专栏,公开披露524家社会组织年检资质、行政处罚等9大类基本信息,并特别设立了红名单和黑名单,对守信和失信社会组织进行标注,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

四是建立一个机制。民政、发改、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签署《蚌埠市对社会组织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将23家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4家社会组织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等级评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进行限制;对2家法定代表人被法院宣布为失信被执行人、1家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的社会组织进行约谈,依法变更其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资格,营造了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良好社会组织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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