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对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咨询部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经查,该单位存在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对该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省民政厅将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咨询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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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民政厅对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咨询部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经查,该单位存在连续三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省民政厅决定对该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省民政厅将安徽省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咨询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