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6日至17日,安徽省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推进会在合肥召开,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阚家安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同志、有关县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合肥市庐阳区社会组织创新园、包河区万年埠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园和蜀山区西园街道社会组织孵化园,深入学习了《安徽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3年)》。淮南市、马鞍山市民政局,合肥市庐阳区、蚌埠市蚌山区民政局以及贵池区杏花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分别就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作交流发言。
会议充分肯定了合肥市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工作和全省各地的经验做法,并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会议指出,社区社会组织具有鲜明的“社区”特点,是社会组织中最通民心、最接地气的一类。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意义,做到国家有要求、省厅有部署、市县见行动。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群众、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系统统筹,聚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计划、能力提升计划、作用发挥计划和规范管理计划,善于运用新的手法、步法和打法,通过支持平台建设、加大购买服务、设立专项基金、链接慈善资源等方式,有效解决培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好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会议认为,要处理好社区社会组织工作四个方面关系,不断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质量和实效。一是处理好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治的关系,确保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方向正确,形成居民自治与政府治理良性互动;二是处理好发展数量和发展质量的关系,既要持续推进孵化培育工作,以一定的数量为质量提供必要的工作基础,更要结合本地实际,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升质量,避免简单追求数量;三是处理好初级阶段和终极目标的关系,更多的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协商、社区管理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做好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推进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的实效;四是处理好培育扶持和规范管理的关系,通过引导性做法,使社区社会组织既保持原有的灵活性,又形成必要的规范性,实现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
会议要求,要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为指引,做好社会组织管理重点工作。要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党的工作“两个覆盖”;要树立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要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规范“一讲两坛三会”举办,依法做好宗教场所等登记管理;要敢于较真碰硬,持续推动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规范涉企收费等工作常态化;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动态管理“活动异常名录”“违法失信名单”;要强化互联网思维,积极参与“99公益日”等互联网公益活动,获取更多公益资源;要对标沪苏浙,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积极融入长三角,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助力“三地一区”建设和“双招双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