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民政厅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函》,持续深化“一改两为”、提升服务效能,以方便社会组织办事为目标,拿出实实在在举措简化优化年检办事流程,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优化环节方面:对2021年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和2022年6月30日后成立的社会组织,实行“免检”政策,由登记管理机关直接下达“合格”结论;全面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不再要求社会组织提交纸质材料;联合部分主管社会组织较多的主管单位开展网上“并联审核”,社会组织无需再线下跑腿盖章。
精简内容方面:全面修订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填报内容由34项精简为24项,更加聚焦考察社会组织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主要情况。同时,增强表单与登记管理业务事项的关联性,尽最大可能从系统中调取社会组织有关数据,减少社会组织填写。
规范服务方面: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标准,以社会团体为例,详细列出10项情形,明确违反其中1项情形的给予“基本合格”结论,违反3项及以上情形的给予“不合格”结论。针对社会组织咨询较多的财务报表填报等事项,增加填报说明和注解,邀请专业会计人员采取网上授课方式进行培训,有针对性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