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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第一批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日期:2023-08-28 浏览: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近日,民政部印发通知,决定自20238月起至2024年底,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推动我省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现启动第一批重点推进单位申报及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第一批重点推进单位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按照党章规定设立党的基层组织,自觉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建设,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色作用。

(三)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四)2020年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申报方式

(一)组织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和指定申报相结合方式,申报单位须对照《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办函〔202358号),选择“十个一批”重点任务中的一项或者几项作为主攻方向,结合自身实际、优势项目和业务专长,制定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贯彻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和有效推进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于911日前将申报书(见附件)报送至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组织评审。省民政厅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方案的代表性、典型性和示范性等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20家左右重点推进单位,并将名单进行公布。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系包保机制,对重点推进单位专项行动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导,重点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困难。

(二)将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先进评选等工作考虑,并视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免检范围。

(三)加大典型宣传、成绩展示和通报表扬力度,依托“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和“安徽社会组织”公众号,开设专项专题专栏,集中展示行业协会商会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对专项行动成效显著的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代表人给予通报表扬,并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安徽”进行公告,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立足新时代新征程自身职责使命和本行业本领域高质量发展着力点,围绕“十个一批”重点任务,按照“一会一策”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活动,推动更好提升能力水平、更好发挥优势作用、更好展现风采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全面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张蕊

联系电话:(055165606022

   箱:ahshzz@126.com

 

附件:第一批重点推进单位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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