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见》中“强化强制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的指示精神,由安徽现代建筑安全研究院主编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评价标准》列入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团体标准“2017年第一批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安徽现代建筑安全研究院联合荣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近50家来自山东、浙江、广西、北京等11个省市的施工、监理、安监、科研、院校、协会等单位共同参与了这项标准编制工作。
一、标准编制工作简要过程
2017年5月25日-27日在山东省烟台市召开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宣布了本标准主编、参编单位和编制大纲。
2017年6月19日编制组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官网上公示征求意见。于此同时,编制组还深入北京、山东、广东、云南、安徽、甘肃等省市广泛征求施工单位、监理企业、监督机构、主管部门和科研院校等意见。
2017年7月16日-18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标准专题研讨会,来自全国安徽、山东、山西、浙江、江苏、黑龙江、陕西、广西、河南、湖南、北京等11个省市及中建、中铁、中化等央企,监理、安监、科研、院校计40余人参加了会议,编制组广泛听取了各方意见,经过细致修改并于2017年8月14日在合肥召开统稿会,形成送审稿。
经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2017年8月26日-27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评价标准》审查会在辽宁省丹东市召开。审查专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通过广泛调研,借鉴了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工程实践经验,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效果的评价提供了依据;该标准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与现行相关标准相协调,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二、标准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该标准是对工程建设领域产品标准、技术标准、检查标准、检测标准、评价标准等系列标准中评价标准的有力补充,填补了评价标准在这一领域的空白,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2、该标准是在贯彻执行住建部关于“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新形势下对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力支持,标准实施后将极大地推动全国工程建设行业创标、达标的积极性,必将有力地提升全国建设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3、《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要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化建设,该标准就是对工程建设领域五大安全责任主体中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效果提供了一个第三方评价依据。评价标准有助于第三方组织介入安全管理工作,对我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体制将产生深远的导向意义。
4、大力发展团体标准是标准工作改革的方向,评价标准的推出对我们下一步继续完善安全标准增强了信心。
5、评价标准也为企业自身进一步抓好安全管理提供了一把尺子,对安全责任主体的行业自律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标准的贯彻实施,工程的伤亡事故势必降低,无论是直接经济效益还是间接经济效益都将显著提高。
三、标准中尚存在主要问题和今后需要进行的主要工作
1、工程建设安全责任主体有五方,本标准只涉及了两方,今后有待完善。
2、由于现今我国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局限,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界定,因此本标准很难从这一角度入手制定出更为科学、规范、实用的标准,这将是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