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认真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自2011年“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在“五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广泛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依法管理,预防法律风险,为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科学发展、更好的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安徽建设构建良好的法治氛围。
中期检查围绕“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责任落实、宣传教育、措施落实、具体工作等方面开展。协会会长肖幸福亲自布置自查工作,协会秘书处承担具体工作。通过对协会日常工作中普法、守法、参与政府部门立法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监督会员合法经营等方面的自查,通过抽查行业重点会员单位普法工作开展情况,通过会员单位的六五”普法自查等,进一步强化了普法工作的领导意识,明确了下一阶段的普法任务,对识别评价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重要法律风险点、推动和建立全行业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安徽省再生资源行业遵纪守法等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也对下一阶段进一步提高对行业依法发展、依法治企、科学发展、积极投身循环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工作、加强会员企业法人代表和高层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完善合法经营责任制等提出要求。中期检查中,还对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安徽双赢再生资源集团等先进典型进行了宣传报道。
中期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安徽省再生资源行业营造依法治企、规范管理、构建科学发展的法治环境带来了新的动力。
安徽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牛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