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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参事室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日期:2013-06-03 浏览:

省政府参事室认真贯彻《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下发后,参事室领导高度重视,逐条学习,认真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结合工作,领导先学。按照室管社会组织的联系分工,领导先学一步,以正确理解其指导思想,深刻领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之目的;在“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坚持宽进严管、依法监督”的原则下,牢固树立“抓数量、促质量、求规范、以规范求发展、以规范促提高”的观念,最终为形成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体系献力添彩。

各司其职,处室掌握。按照领导分工联系,处室分头服务协调的原则,在了解“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下放管理权限,创新组织形式;实行政社分开,推进自主办会。”的前提下,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所管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服务。现职公务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兼任领导职务;严格限制上述人中在其他类型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室馆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社会组织脱钩,实行政社、社企分开。

营造氛围,培育扶持。“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建立购买服务机制。”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为此,要采取财政支持、税收减免、金融信贷等多种方式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为初创期社会组织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推动建立各级社会组织发展孵化基地。发挥社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加强信息沟通,在制定政策、实施重大决策等过程中,注重广泛听取社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社会组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积极推荐社会组织人员担当党代会、人代会代表和政协委员。

优化结构,提升水平。根据参事室、文史馆管理的九家社会组织的现状,积极引导它们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推行会长兼任法定代表人制度,完善会员大会制度,强化社会组织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探索建立结合业务抓党建的工作机制和“应建尽建、应派尽派”的原则,选派党建工作联络员,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社会组织开展工作。不断推社会组织法制建设,制定社会组织行为规范和活动准则,推进信息公开,完善失信惩罚机制,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

                                          (安徽省政府参事室 周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