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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消协与装饰协会建立联合办公制度

日期:2008-09-08 浏览: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淮南市消费者协会和淮南市装饰协会通过协商同意建立联合办公制度,系统地负责协调、解决消费者在相关领域的合法权益保护,督促有关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制度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每年3月初召开一次,10月份召开一次。(2)参加人员:市装饰协会会长、秘书长及有关工作人员,市消协秘书长及各区县消协秘书长。(3)会议议题:就消费维权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和投诉情况的市场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受理案件工作制度
    (1)装饰及装饰材料重点投诉案件由市装饰协会负责受理,消协接到此类投诉案件后应转交到市装饰协会受理。
    (2)重点、难点、焦点及群体投诉也可以联合办公,共同调查处理。
    (3)在办理消费维权案件过程中,消协要及时配合好市装饰协会,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处理好案件。
    三、市场调研和检查制度
    (1)市场调研和检查每年各实施一次。
    (2)市场调研的内容,重点是市场前景,市场状况,市场存在的问题,装饰材料更新;装饰设计、施工、用工和需求。
    (3)市场检查重点是,无照经营,合同履行及合同承诺情况存在的问题。
    (4)就市场调研和检查中发现的带倾向性的问题,双方能够快捷合理地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5)对2007年双方联合制定的《淮南市装饰装修及装饰材料争议解决暂行办法(试行)》执行、贯彻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总结。每年3月份根据淮南地区行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完善、修改,以达到准确、合理、规范、公正地解决装饰争议案例的效果和作用。
    (6)组建专业技术监理、咨询机构。为更好、更有效的处理装饰投诉、为争议案件服务。
    建立联合办公制度,就是为了在消费维权工作中更好地办消费者的投诉快速有效地加以解决,并且把行业自律与调解纠纷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便营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安徽消协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