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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发挥协会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作用,做好价格服务工作的意见

日期:2008-07-11 浏览:

    编者按:安徽省价格评估鉴证协会认真贯彻落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物价局皖高法[2003]5号文件精神,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开展案件评估复核工作,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受到了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充分肯定。2008年1月28日,在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周溯院长所作《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在第三部分“以实现公正高效为目标,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介绍了我省司法改革的几项措施,其中有“完善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程序和管理,在全国率先建立执行复议救济和案件评估专家复核制度,规范执行行为,保证公正执行”。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物价局局长王建中于2008年2月5日作出批示:“专家咨询委的工作很有成效。其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工作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根据王建中副主任的批示精神,省价格评估鉴证协会进一步认真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在会长办公会议上,大家对下一步协会如何发挥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的作用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实施意见,决心把协会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几年来,在省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的关心、指导、支持下,安徽省价格评估鉴证协会在引导和规范评估市场价格行为、服务价格工作等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的作用,安徽省价格评估鉴证协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协会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价格评估鉴证协会从事的评估鉴定复核工作,属于社会管理性质的社会公益事业。
    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是驾驭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深化价格改革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协会作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参谋和助手,作为联系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纽带,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社会事务可以依靠的一支重要力量。自成立以来,省价格评估鉴证协会在省价格主管部门关心、指导、支持下,配合、协助省价格主管部门,发挥自身优势,为政府、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服务,做了不少有益的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近几年来,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通知》(计经调[2003]303号)中提出的,协会“要积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做好有关工作”的要求,省价格主管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皖高法[2003]5号文件,协会成立了全省法院执行案件评估鉴定专家咨询委员会,在加强与有关行业协会联系,协助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复核,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规范评估鉴定行为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实践证明,发挥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的作用,是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价格工作,深化价格改革,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协会在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的作用将更加突出,协会对此应有充分认识,努力做好工作。
    二、协会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方面的主要作用和任务
    (一)开展价格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协会可以利用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理论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关系密切,以及协会会员在知识机构和信息来源方面的优势,根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和经营者的要求,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对价格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价格研究既包括价格评估研究,也包括对现实价格问题的研究。协会要积极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反映社会各界对市场价格行为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包括反映对政府价格政策、规定、价格监督的意见和要求,经营者或行业在价格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反映人民群众对社会热点价格问题的意见。协会要通过调查研究、参与政府有关价格决策的听政会,接受委托组织专家评审论证等多种渠道,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有关价格政策及立法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二)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社会舆论。价格行政执法与行业自律相结合,是完善市场价格监管体制的重要内容。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协会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要积极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推动开展价格诚信活动。特别是在反对高值低估、低值高估等价格欺诈行为方面,协会应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整顿和治理市场价格秩序。协会要通过自办的刊物,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价格部门有关规定,向全社会普及价格知识,引导社会舆论,帮助社会各界正确认识价格问题。特别是在遇到突发事件及出现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时,协会更要发挥其特殊优势,积极配合政府有关方面,利用媒体和网络,做好价格调研文章,开展宣传引导工作。这不仅是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需要,也是深化价格改革,做好价格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三)提供价格服务,拓展工作领域。协会可以为政府、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多方面的服务。包括对市场价格运行、市场价格行为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经营者的价格决策提供建议;承担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的事项;为经营者和行业提供信息咨询,协调价格矛盾。无论是调查研究、宣传引导、协调矛盾,乃至各项具体工作,都要立足于服务,为政府价格决策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为会员单位服务要逐步拓展到民营企业等非公所有制经济。协会的定位和功能要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发展市场经济和深化改革中逐步形成、完善。协会要深入实际、深入社会,从价格热点、难点中寻找新的工作突破点,主动出击,大胆探索,不断拓展工作新领域,在市场经济中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在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中,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协会的主管单位和坚强后盾。协会按照《章程》规定,对一些重大工作要向价格主管部门汇报,争取对协会进行指导、支持开展工作,以提高参与引导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能力。
 
 
(安徽省价格评估鉴证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