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出台《办法》,促进社区
民间组织备案管理工作顺利启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管理工作,推动社区民间组织健康发展,近日,铜陵市民政局在认真开展考察调研、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法规政策,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台了《铜陵市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一是明确界定了社区民间组织的定义和范围。“社区民间组织是指以社区居民为成员,以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为目的,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在街道、社区居委会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尚未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二是明确了社区民间组织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并对备案条件和备案提交材料提出了要求。三是确定了社区民间组织的行为规范:必须经县、区民政局的备案;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并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服从县、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监督管理;在核准备案的活动范围内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人事和财务管理、活动内容、活动方法等实行公开。四是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社区民间组织的处罚也予以明确。该办法的出台将对铜陵主城区铜官山区的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管理试点工作起推动和指导作用,并将促进铜陵市社区民间组织备案管理工作全面顺利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