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为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依法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落到实处,2020年6月5日,由安徽省长丰县司法局主办、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承办的社区矫正法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班顺利开班。来自长丰县政法委分管领导、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公检法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县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各司法所长及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共50名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培训班开班动员会由长丰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建平同志主持,县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作了开班动员讲话:一是希望大家把心调静。三天时间,短暂的放下工作,专心致志正心诚意地来学习,通过认真聆听各位授课老师的辅导,静下心来听、看、悟,相信会对大家平时的社区矫正工作有一次系统梳理,特别是对标对表社区矫正法,对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如何做得更好会有更深入的了解。二是希望大家把心调宽。希望大家努力把学到的理论知识与解决主客观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工作实践统一起来,做到学而思、思而行、行依法。三是希望大家把心调纯。一方面,精准化的培训,会使大家增加兴奋点,清除困惑点。另一方面,社会矫正工作责任大,也是个廉政风险点,希望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树立为民意识和奉献精神,进一步强化廉政勤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是希望大家把心调热。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相信大家会以此次学习为契机,把这次获取的知识消化好,努力做到在作风上有新面貌,在能力上有新提高,在工作上有新成效。刘建平副局长在开班时对全体参训人员提出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社区矫正法》的出台对于社区矫正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这对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通过培训,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社区矫正法》的精神实质,树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信心;二是加强学习。《社区矫正法》7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对法条精读细研,尽快熟悉法律条文,为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三是注重效果。在严格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及教育帮扶等职责的前提下,还要充分考虑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日常表现等情况,注重个案矫正,切实提升矫正效果,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本次为期3天的培训班,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特精心组织了社区矫正实务专家曹坤等5名专家、行业领军人物授课,授课内容丰富多彩,有干警心理素养团体辅导、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与基层社区矫正工作适应、社区矫正工作实务、社区矫正案例写作散谈——兼及调研谈话技巧与笔录规范、刑事执行一体化及社区矫正工作法律责任与执法风险、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等课程。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了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重要意义,提升了参训人员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等岗位技能,为《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后的有序工作实现了无缝衔接。
回顾本次培训班,共分三部分进行。一是全面论述与重点解析相结合。针对《社区矫正法》63条内容,通过对比2012年“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讲解贯彻,便于学员学习掌握;二是实地现场教学,促进取长补短。培训期间,由研究院牵头对接宣州区社区矫正中心,长丰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建平同志率队前往宣州区社区矫正中心参观学习,取长补短,互学互鉴;三是座谈研讨,共同提升。培训班邀请了来自北京的社区矫正实务专家曹坤老师,他在授课之余,针对:1.社区矫正法施行后,在衔接上哪些环节容易出问题?需要细化或明确哪些规定?2.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和外出在实践中如何区分掌握?3.对于接收不具备矫正条件的对象,实践中执行地变更难度大吗?有何手段降低不利影响和执法风险?等若干问题与参训学员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结合实际,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本次培训班,是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形式实施的,由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承接。为确保培训班的顺利举办,该院进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尤其在防疫保障及教学服务方面赢得了主办方及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此次培训班的成功举办,标志着“启思”社区矫正服务品牌的不断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