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田家庵区司法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民法典》微信课堂学习。截至7月28日,全区158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学习教育记事本》记录了学习内容和学习心得,同时在社区矫正微信群分享了学习感想。
“贵重物品自行寄存,造成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本卡一经售出,不接受任何退换”......为了便于社区矫正对象学习领悟,提高学习效果,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驻田家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社工在社区矫正中心的指导下,精心挑选了学习文章《【说“典”释义】民法典,让“霸王条款”不再“霸王”》。学习过程中,社工们从日常生活中大到购车买房、小到交水电费的“霸王条款”现实事例入手,通过微信课堂解读了对应的法律条文和背后的法理,并给出了具体的应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过本次专题学习,社区矫正对象纷纷表示要手握法律戒尺严格约束自己,也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争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顾晴 庞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