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双节前夕,一场题为“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融入”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成长小组活动拉开帷幕,来自庐阳区8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了本次活动。青少年阶段是人类个体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青少年容易在社会认知、社会规则与秩序等方面感到迷茫,往往受环境、他人的影响,导致犯罪。安徽省现代心理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结合传统文化与青少年身心特点,通过游戏互动、交流分享等体验式学习,引导青少年矫正对象增强社会认知、培养社会规则,帮助并促进青少年提高社会适应能力、更好的融入社会。
在活动中,研究院心理咨询师张宜春老师一方面督促未成年矫正对象遵守规则,强化此次活动的的意义,一方面和未成年矫正对象一起演示与国庆中秋双节有关的传统文化故事,在共同体会文化自信的同时培养未成年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在“传统文化之敬人一尺”互动环节,引导未成年矫正对象增强社会认知、培养社会规则;在“数一数我们的优点”活动环节,引导未成年矫正对象互相发掘自身优势和潜力,增强他们社会融入的自信心。
本次活动计划安排两个半天、两次活动,张宜春老师在整个活动中,耐心倾听未成年矫正对象的感受,对他们在活动中的表现及时反馈,通过温暖、关怀和激励感染了这8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刚开始参加活动,觉得没什么意思,现在发现真是很有意义。谢谢老师!”活动结束时,一名未成年矫正对象对张老师说道,张老师欣慰的笑着合手祝福。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七章“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这为本次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次活动的开展,是研究院承接庐阳区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以来的首期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一次活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同时也是研究院紧密围绕《社区矫正法》有关精神,以“分类管理,个性化矫正”的项目化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的一次有益探索。
图1 传统文化之同心协力
图2 传统文化之敬人一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