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平台

—— 安 徽 省 社 会 组 织 总 会 承 办 ——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铜陵市郊区政府办出台《意见》培育扶持社区公益社会组织发展

日期:2014-09-25 浏览:

 

                                    铜陵市郊区政府办出台《意见》                                    培育扶持社区公益社会组织发展

 

近日,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加强培育扶持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意见》。现摘要如下:

一、发展目标

通过政府政策扶持,社会组织自身努力,力争3年内,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年增长率达到10%以上;培育2-3家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知名度并在全区起到示范作用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全区有50%以上注册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性、事务性转移事项的资质和能力。

二、扶持政策

1、凡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且有4家以上公益性社会组织入会的,每年给予5000元经费补助。

2、凡在本区注册登记的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经业务主管(指导)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认定,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开办费补贴,用于购置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等。

3、鼓励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对活动开展正常,工作成绩突出,经有关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考核验收合格的,每年给予6000元的奖励扶持资金。

4、对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表彰的,凭获奖证书,一次性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5、对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专职从业人员因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业务主管(指导)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表彰的,凭获奖证书,一次性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励。

三、保障措施

1、成立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培育扶持社区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工作的领导。

2、加大公共财政的资助力度,建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