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总会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五部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品牌建设,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近2年,总会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服务品牌范例选树工作,先后选树20个品牌范例,有效提升了社会组织品牌的影响力。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开展社会组织服务品牌范例征集评审选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宣传推广工作在总会会员单位中开展,同时也欢迎非会员单位积极参与。
二、征集内容
主要围绕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中创建的服务品牌,包括社会组织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繁荣科学文化、扩大就业渠道、加强安全管理、促进环境保护;助力乡村振兴、“双招双引”、皖北全面振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企业出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认可、且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三、征集要求
申报的服务品牌范例需持续开展3年以上(含3年),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可推广性。申报单位近3年度检查应为合格,获得3A级(含)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树的服务品牌范例有效期为5年,已获服务品牌范例并在有效期内的无需再申报。
四、申报格式
申报的服务品牌范例文字要力求简明扼要,注重用数据说话,文字数量应当控制在800字以内,并附配图(jpg格式、分辨率大于2000像素,配图不超过3张)。每家仅限报1例。申报材料参见申报示例(附件)。
五、征集评审流程
(一)申报受理
社会组织服务品牌范例由会员单位自荐申报,申报材料于2026年12月1日前发送至总会邮箱(邮箱:ahnpounit@126.com,邮件主题:社会组织服务品牌范例申报,电话:65606129),总会将结合调研对申报的品牌范例进一步了解考察,形成初步意见。
(二)组织评审
总会将组织智库专家对申报的服务品牌范例进行评审,形成拟定范例。
(三)公示公告
总会通过宣传平台对拟定的服务品牌范例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总会按程序集体研究确定。
(四)集中宣传
总会对获得的服务品牌范例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并并汇编成册,报送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发放广大社会组织,同时利用总会官网、“安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安徽社会组织》期刊及与总会建立合作关系的相关媒体进行集中宣传,在总会官网开辟“服务品牌范例”专栏,予以集中展示,引导社会组织树立品牌意识,激发社会组织推进品牌建设的积极性。
联系人:汪祥中 18715175910 0551-65606129
安徽省社会组织总会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