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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成果显著

日期:2020-07-08 浏览:

近年来,滁州市始终把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动员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五年来全市共有600余家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累计开展扶贫项目350多个,投入资金6000多万余元,受益对象超过3万余人,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政策完善,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机制

为推动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2016年滁州市联合市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实施意见》,在精准对口扶贫、政策宣传扶贫、项目扶贫、农业扶贫、促进就业扶贫、教育助学扶贫、医疗服务扶贫、志愿扶贫等八个方面,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工作制定了具体措施,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全市社会组织以帮助贫困人群为着力点,发挥各类产业协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力量优势,组织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与贫困村进行一帮一的结对子,力争把社会组织扶贫资金和项目投向脱贫攻坚最需要的地方。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精神,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通知要求,印发了《关于动员市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消费扶贫活动的通知》,号召各社会组织积极开展消费扶贫行动。

二、以“扶贫攻坚阳光行动”为引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做公益慈善的积极性

(一)搭建参与平台。2016年以来滁州市以全国首个扶贫日为契机,通过整合资源,利用社会组织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重要性,对社会组织脱贫力量统一布局、全盘规划,启动了滁州市社会组织“扶贫阳光攻坚系列行”活动,截至今年,已成功举办2016“广场行”、2017“定远行”、2018“明光行”、2019“凤阳行”四期活动。参与社会组织80余家,共接收现金80余万元,物资价值20多万元。在此基础上,通过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社会组织工作群等发布“扶贫捐款倡议书”,开展“扶贫捐赠月”、“善心汇聚助扶贫”、“一日捐”,疫情期间网络慈善义卖等活动20余次,营造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二)调动参与积极性。将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和等级评估的重要指标;对脱贫攻坚作出贡献突出的社会组织,加大通报表扬力度,2016年以来,共有32家社会组织获得扶贫先进单位称号。让积极参与扶贫工作的社会组织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有尊重。

三、发挥行业特长,丰富扶贫参与形式

自社会组织扶贫攻坚阳光行动开展以来,各社会组织还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和优势提供专业对口扶贫,结对帮扶。参与教育扶贫,慈善组织、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加大对贫困学生资助力度制定招生政策时对家庭困难学生学费、生活费等进行减免。五年来,捐赠、减免金额超过300万元。参与健康扶贫各类民办医疗服务机构主动利用医院资源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类优惠服务,减轻经济困难患者的负担。滁州市来安县家宁红十字爱心基金会每年至少捐资200万元人民币用于开展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专项救助。部分医疗服务机构对困难群众实行住院医疗费用优惠减免政策,定期组织医疗志愿服务队进社区、入乡村义诊活动。倡导志愿扶贫。全市13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贫困人口提供心理疏导、生活帮扶、能力提升、权益保障等专业服务。阳光社工中心在全椒、定远等地开展“三留守”心理帮扶系列活动,参与人数达200人,影响人数近1000人;大成社工为留守儿童、困难家庭孩子开展圆梦1+1”系列公益活动;家宁红十字基金会通过“99公益日”筹款160万元,为大病患者撑起蓝天;疫情期间,天使志愿者协会积极组织募款,购买了2000只口罩、200套医疗防护服,捐助给各医疗机构。市门窗幕墙协会将募捐到的2万余元捐至武汉市慈善总会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市小微企业商会将价值2.1万元的消毒液捐赠给了滁州市红十字会;今年消费扶贫活动开展以来,已有滁州市江苏商会、浙江商会、门窗幕墙协会、滁州市个体医师协会等四十余家社会组织参与消费扶贫,购买农产品价值36.3万元。(滁州市民政局 董如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