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发〔2012〕190号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在2010年至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被检查出存在套取资金的行为,受到财政部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社会组织受相关政府部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评估等级处理”的规定,现决定将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由4A等级降为3A等级,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由3A等级降为2A等级。
民政部
201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