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单位、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指标,增强各类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推进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更加规范,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下称省民管局)、省社会组织联合会(下称省联合会)拟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现行的5类社会组织评估指标进行修改。现将征求修改意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一)修改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指标
征求修改意见的部门、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工商联、安徽省建筑业协会、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 、安徽省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安徽省银行业协会、安徽省浙江商会、安徽省粮食行业协会、安徽省饲料工业协会、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安徽省化肥工业协会、安徽省旅游协会、安徽省种子协会、安徽省道路运输协会、安徽省上海商会、安徽报关协会、安徽省汽车行业协会、安徽省消防协会、省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工作委员会和异地商会工作委员会。
(二)修改全省性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征求修改意见的部门、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科协、省社科联、安徽省餐饮研究会、安徽省循环经济研究会、安徽省桐城派研究会、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研究会、安徽省电机工程学会、安徽省护理学会、安徽省地质学会、安徽省教育基本建设学会、安徽省公路学会、安徽省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会、省联合会学术性社团工作委员会。
(三)修改全省性公益类社会团体评估指标
征求修改意见的部门、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省残联、安徽省体育总会、安徽省乒乓球运动协会。
(四)修改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
征求修改意见的部门、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新华学院、安徽济民肿瘤医院、安徽三联学院、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安徽省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省联合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委员会。
(五)修改全省性基金会评估指标
征求修改意见的部门、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外办、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物价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联合会基金会工作委员会、安徽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安徽大学教育基金会。
二、程序
(一)由省民管局、省联合会发文和移动群发系统函请上述征求意见部门、单位登陆“安徽社会组织信息网”的“社会组织评估”专栏下载相关指标。
(二)上述征求意见部门、单位5月10日前把相关指标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到省联合会电子邮箱或书面送至省联合会办公室(邮箱、地址见后);
(三)省联合会办公室汇总整理;
(四)6月10日前省民管局、省联合会分类召开座谈会,交流商榷相关指标,完成修改后的评估指标初稿;
(五)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确认修订的指标,省民政厅发文公布。
三、要求
请上述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我省实际,对应征求修改意见的范围,适当调整相关四级指标内容及分值,努力使评估指标更加符合全省性社会组织发展现状。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东;联系电话:0551-65606128;电子邮箱:619341604@qq.com;邮寄地址:合肥市濉溪路99号民政大厦1102室。
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 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