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联函〔2013〕19号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推进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社联函〔2013〕14号)要求,我会组织专家组10月23日开始对已申报评估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的单位和时间见附件,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提前3个工作日联系商定。
二、各申报评估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备齐“评估专家实地查看的资料”。
三、各申报评估单位应指派熟悉评估规定和本单位建设情况的同志,配合专家组做好实地考察评估,协助填写《社会组织评估情况登记表》和有关联络等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各评估单位遵守评估纪律,不做违规事,支持评估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四、材料评估将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参考各单位自查自评和专家组实地考察的情况进行评估。
附件:专家组名单和实地考察组考察时间
联系人:杨东 65606128 15156506489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