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联函〔2015〕10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第一批省级社会组织
实地考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关于推进2015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民管函〔2015〕6号)要求,我会组织专家组10月26日至11月6日对已申报评估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材料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的单位和时间,专家组与参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协商决定。
二、各申报评估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备齐“评估专家实地查看的资料”。
三、各申报评估单位应指派熟悉评估规定和本单位建设情况的同志,配合专家组做好实地考察评估工作,财会相关人员必须在场。同时,要求各评估单位遵守评估纪律,不做违规事,支持评估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