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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日期:2026-01-16 浏览:



省直有关单位,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各市民政局全省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了更好地推动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开展,确保评估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切实提升评估等级结果的权威性和社会公信力,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决定调整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成员,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提供支持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备良好思想政治素养;

(二)在社会组织专业或者行业中具有较高造诣和声誉,熟悉国内外社会组织发展动态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职,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高效、廉洁的评估原则无违纪违法不良行为记录;

(四)熟悉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具备从事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掌握社会组织评估的标准、规范和要求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且能够胜任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际。

二、推荐范围

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省直单位、人民团体、基层登记管理机构、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中推荐产生。推荐专家应具备社会组织管理实践经验,或相关专业理论素养

(一)市、县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构负责人

(二)省直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处室、党建工作部门负责同志

(三)省内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职或退休专家学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获得5A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有效期内)负责人实际参与社会组织工作3年以上;

  (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律师、会计师、税务师,需从事与社会组织相关的财务或审计工作3年以上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申报方式

(一)各单位依据推荐范围和资格条件择优推荐;

(二)县(市、区)登记管理机构负责人征集工作由各市民政局根据实际统筹组织,择优审核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原则上不超过2

申报人如实填写《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推荐表》,于202626日前报送至安徽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地址:ahshzz@126.com,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53号省委办公厅服务楼181802);

省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将对申报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集体研究通过后按程序予以公示。

联系人:王子昫联系电话:0551-65606021


附件: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专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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