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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13 浏览:

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挥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工商联《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开展2022年度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在省民政厅登记且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即20219月前登记成立行业协会商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考核:

1.20216月前登记成立但未参加2021年度年检;

2.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2年基本合格;

3.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其他不符合评估考核条件的。

参加评估考核行业协会商会在评估期间,发生了严重背离章程宗旨的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考核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

二、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指标及细则主要包括党建工作、组织机构、规范管理、平台建设、双招双引、职能履行等6个方面30项指标(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工作是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效能、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举措,由省民政厅、省工商联牵头组织开展,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担。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对照评估考核指标,认真精心准备,积极主动参与,切实提高自身规范化水平。

2.评估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行业协会商会自评和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助力双招双引等工作成效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予以适当加分(不超过10分),结合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一并进行。

3.省民政厅牵头对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排名发布榜单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评估考核有关情况将通报至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作为承接购买服务、享受扶持奖补、参与评优评先等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4.参评行业协会商会请于20221015日前,报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申报(附件2和有关评估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合肥市包河屯溪路435811,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评估所需材料请登陆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栏目(http://www.ahnpo.cn/webinfo/zt/list/)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张跃东,0551-65606021

省工商联:张旭,0551-62999936

省社会组织总会:汪祥中,0551-6560612918715175910

电子邮箱:ahnpounit@126.com

 

 

附件:1.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细则

      2.全省行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申报书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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