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发挥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省工商联《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要求,结合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开展2022年度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对象
在省民政厅登记且成立时间一年以上(即2021年9月前登记成立)的行业协会商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考核:
1.2021年6月前登记成立但未参加2021年度年检;
2.2021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2年基本合格;
3.2021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4.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5.其他不符合评估考核条件的。
参加评估考核的行业协会商会在评估期间,发生了严重背离章程宗旨的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考核资格;已经完成实地考察和初评的,取消初评成绩,不予评估。
二、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指标及细则主要包括党建工作、组织机构、规范管理、平台建设、双招双引、职能履行等6个方面30项指标(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工作是提升行业协会商会内部治理效能、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发挥作用的重要举措,由省民政厅、省工商联牵头组织开展,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担。各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要高度重视,对照评估考核指标,认真精心准备,积极主动参与,切实提高自身规范化水平。
2.评估考核采用百分制,采取行业协会商会自评和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审核评估相结合的办法,对助力“双招双引”等工作成效突出的行业协会商会予以适当加分(不超过10分),结合2022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一并进行。
3.省民政厅牵头对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排名发布“榜单”,行业协会商会参加评估考核有关情况将通报至其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作为承接购买服务、享受扶持奖补、参与评优评先等各项培育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4.参评行业协会商会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报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申报书》(附件2)和有关评估材料(一式两份,提交至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435号811室),逾期将不再受理。申报评估所需材料请登陆“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栏目(http://www.ahnpo.cn/webinfo/zt/list/)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张跃东,0551-65606021
省工商联:张旭,0551-62999936
省社会组织总会:汪祥中,0551-65606129,18715175910
电子邮箱:ahnpounit@126.com。
附件:1.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细则
2.全省行行业协会商会评估考核申报书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2年9月13日